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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門、各單位:
根據集團公司《成員企業(yè)機關改革指導方案》(長白山森工經管字〔2021〕284號)文件精神,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組織領導
公司成立機關改革領導小組。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任組長,總經理任常務副組長,分管企業(yè)管理部、人力資源部和黨委工作部的領導任副組長,成員有企業(yè)管理部、人力資源部和黨委工作部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設在企業(yè)管理部。
二、部門設置、人員編制及職責
機關部門原有25個調整為20個,人員原有253人(含附屬機構人員)調減至:機關人員120人,機關附屬機構人員40人。富余人員93人。
(一)董事會辦公室
定編8人,干部配置1正2副。含行政辦公室,職責與集團董事會辦公室相對應。
(二)黨委工作部
定編11人,含黨委組織部、黨委宣傳部、黨委辦公室、機關黨總支、團委、老干部管理,職責與集團對口部門相對應。
(三)紀律檢查委員會
定編7人,含行政監(jiān)察處、黨委巡察辦公室,職責與集團紀律檢查委員會和黨委巡察辦公室相對應。
(四)黨委政法委(法治辦公室)
定編3人,含政法辦、法治辦、武裝部,職責與集團黨委政法委相對應。
(五)工會
定編8人,職責與集團工會相對應。
(六)人力資源部
定編8人,干部配置1正2副。職責與集團人力資源部相對應。
(七)資產財務部
定編8人,干部配置1正2副。職責與集團資產財務部相對應。
(八)計劃發(fā)展部
定編8人,干部配置1正2副。含基建、棚改,職責與集團計劃發(fā)展部相對應。
(九)資源管理部
定編8人,干部配置1正2副。含林政稽查、森林生態(tài)保護,職責與集團森林資源管理部和森林生態(tài)保護部相對應。
(十)森林經營部
定編8人,干部配置1正2副。含木材生產、公路管理、森林病蟲害防治、綠化苗木管理,職責與集團經營管理部和森林經營部相對應。
(十一)天然林保護部
定編4人,干部配置1正1副。職責與集團天然林保護管理部相對應。
(十二)資源開發(fā)部
定編4人,干部配置1正1副。含木材銷售,職責與集團資源開發(fā)部和經營管理部相對應。
(十三)企業(yè)管理部
定編4人,干部配置1正1副。職責與集團經營管理部相對應。負責大宗物資采購。
(十四)安全生產部
定編5人,干部配置1正1副。含應急、防災減災、防汛,職責與集團安全生產監(jiān)管部和經營管理部相對應。
(十五)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
定編8人,干部配置1正2副。職責與集團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相對應。
(十六)信訪辦公室
定編2人,干部配置1正。職責與集團信訪辦公室相對應。
(十七)審計部(監(jiān)事會辦公室)
定編4人,干部配置1正1副。職責與集團審計部和監(jiān)事會辦公室相對應。
(十八)科技產業(yè)部
定編3人,干部配置1正。職責與集團林業(yè)科技產業(yè)部相對應。
(十九)督查辦
定編2人,干部配置1正。職責與集團董事會決策落實督查委員會相對應。
(二十)森林資源經營保護監(jiān)督管理辦公室
定編7人,職責與集團森林資源經營保護監(jiān)督管理辦公室相對應。
三、富余人員安置辦法
結合企業(yè)自身發(fā)展實際,改建森林消防救援大隊、增設森林質量與安全監(jiān)測管理中心(站)、職工服務中心。
由人力資源部提出分流人員名單,將富余人員分流到公司改建的森林消防救援大隊,新設的森林質量與安全監(jiān)測管理中心(站)、職工服務中心(改建和新設單位人數不含領導班子成員)。此次分流93人,分流人員保持原身份待遇不變。
四、增設基層單位
(一)森林消防救援大隊
將公司省級專業(yè)森林消防隊改建為公司森林消防救援大隊,業(yè)務上受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、安全生產部指導,主要職責包括森林防火、增設防汛救援等。原有24人,核定人數35人,干部配置2正3副,其他工作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置。
(二)森林質量與安全監(jiān)測管理中心(站)
業(yè)務上受森林經營部、資源管理部指導。主要職責包括森林有害生物的防治監(jiān)測、預測預報、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執(zhí)法,負責吉林省松材線蟲病疫情區(qū)域性(安圖縣、敦化市、和龍市、琿春市、長白山管委會及行政區(qū)域內的國有林業(yè)局)檢測鑒定工作;森林質量檢查驗收;木材檢驗等。核定人數38人,干部配置2正3副,其他工作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置。
(三)職工服務中心
業(yè)務上受董事會辦公室指導,主要職責包括機關職工內部用餐,業(yè)務接待用餐;黨群活動中心管理;職工福利發(fā)放;內退人員管理等。核定人數20人,干部配置2正2副,其他工作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置。